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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(六)|忘記

你要謹慎,免得忘記忘記耶和華你的神,不守他的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。 申8:11

March 18, 2023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憶紜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「忘記」的相反是什麼?是「記得」嗎?聖經對「忘記」揭開了更深一層的意義,這節經文把「忘記」一字詳加說明:它是沒能遵行誡命。

「忘記」並非一時的疏失,忘記是沒能按照神的本性行事。「忘記」的反義是「順服」;同義是「驕傲」。

它的含意很驚人,忘記(希伯來文 shakach)是指實際上記得關於神的所有事實,但仍然忘記祂。別不相信,這是完全有可能的。我能把所有的基要真理都背下來、引經據典、行所有的宗教儀式,可是我若不能照神的誡命行出,這些就失去了意義,我仍然是忘記神!

如果我說謊、有不忠實的行為、竊取神的榮耀、服事別的事物,或懷有任何能導致不法行為的動機等等,我累積的所有宗教思想(知識),將沒有任何分量!

「忘記」為何與「驕傲」同義呢?因為當我忘記神時,就意味着我能靠自己。我的行事為人好像在說,我的成功是靠自己的能力得來的。在這過程中,我們其實就違反了第一條誡命。